发表人: 苑**   提问时间:2015-04-13
 标题:单位拖欠工资(2014年12月至2015年3月15日)
内容:

单位一直拖欠工资,从2014年12月至2015年3月15日工资一直未发。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15-07-16   是否超时:

尊敬的“苑**”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正在办理中。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县人民政府
2015年4月20日



尊敬的“苑**”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责成相关部门与您联系。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县人民政府
2015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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