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我有两件事反映1是2014年10月30日交楼,新湖物业说免6个月的物业费,但是交完钱单据上一个月也没有免。2是本年2月4日交楼和赔偿违约金,售楼处不能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使用说明书和实测面积报告,因此我没有签字。售楼处主管人员说过两天给我打电话,但是到现在也没回音。马上就要过年放假了,我不知要等到什么时候。因此向您反映。
尊敬的“李**”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正在办理中。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县人民政府 2015年2月17日
您好!您的问题已转相关部门调查研究。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县人民政府 201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