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吴**   提问时间:2015-02-12
 标题:团泊新城西区依云郡小区蓝印落户问题?
内容:

尊敬的县领导,您们好!我们是团泊新城西区依云郡小区一期住户。本小区于2013年10月底入住(有县建设委出具的准予交房验收报告),并于2014年10月底办理完成房产证。在去县公安分局办理蓝印户口的过程中,户政科办理窗口要求我们需提供辖区派出所出具的暂住登记,而辖区派出局(杨成庄乡派出所)以小区尚未完成入住验收为由,拒绝出具。为此事,我们每两周频繁奔波于小区开发商、杨成庄乡派出所,但时过三月,至今依然是没有任何进展。由于孩子上学问题紧迫,不得已只能向您反映此情况,希望您能在百忙之中关注及推动一下此事,还请领导给予体谅。我代表我们数位业主在此向您表示感谢!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15-03-17   是否超时:

尊敬的“吴**”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正在办理中。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县人民政府
2015年2月17日



尊敬的“吴**”网友:

您好!依云郡小区,街路巷尚未添加至天津市公安局人口管理系统,因此无法进行暂住登记且未达到小区所需标准,公安静海分局已向该小区开发商通报,待小区整改达标后,将及时添加街路巷地址,受理相关户口办理情况。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县人民政府
2015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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