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是静海县陈官屯镇的一个农民,参加的是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于2014年在天津市总医院,做了心脏支架手术。术后需要长期服药,每年费用约一万元左右。对于失去经济来源的农村家庭来说,这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我想咨询一下,是否有相关政策,对这种情况有政策扶植,能够由统筹承担一部分费用。
谢谢,期待您的回复!
尊敬的“王**”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正在办理中。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县人民政府 2015年2月15日
您好!您的问题已责成陈官屯镇政府与您联系。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县人民政府 201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