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李**   提问时间:2015-02-05
 标题:新湖公寓两书一表
内容:

新湖公寓2014年10月30日和2015年2月4日两次交楼都不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使用说明书和实测面积表。按法律是每户一份的。作为主管部门,请问您新湖公寓售楼处两书一表有没有审批下来。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15-05-14   是否超时:

尊敬的“李**”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正在办理中。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县人民政府
2015年2月11日



尊敬的“李**”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转相关部门调查研究。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县人民政府
2015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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