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姚*   提问时间:2015-02-03
 标题:工伤问题
内容:

你好

会计要求我妹妹把公章带回家,到家了发现公章忘记拿回家,再回去取公章的时候发生了交通事故。这样可以算工伤吗?

希望尽快答复 谢谢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15-03-17   是否超时:

尊敬的“姚*”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正在办理中。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县人民政府
2015年2月9日



尊敬的“姚*”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责成公安静海分局与您联系。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县人民政府
2015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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