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董**   提问时间:2015-01-07
 标题:天津市丰运达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提升工程
内容:

您好!我是静海县中旺镇大区和村《天津市丰运达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社员。

知道您日理万机,但还请百忙之中能抽出一点时间帮忙解决问题,打扰之处请见谅

2013年蔬菜大棚提升工程已经结束并验收合格,款项已下拨,但是具体多少钱我们社员却不知道,明细账目也未公开,赈灾款已经发放完毕,现在涉及到机动房补贴,本合作社一共有81个大棚,自己建设房屋设施有11座大棚剩余的70座大棚均未有建设机动房,在提升工程进行时一并把剩余的70座大棚的机动房建设完毕,并说原自己建的房屋设施按照现机动房建设费用进行补偿,但是等到现在提升工程验收合格款项下拨后,却毁承诺给每座自己建设的房屋设施补贴2000元,按照现机动房建设费用远不止2000元。每座机动房建设工时费用就1200元,加上购买建材,彩钢房顶塑钢门窗,费用已经超过4000元,但是却只给我们2000元。在上报审核的账目中却按照81座大棚的机动房账目进行申报审核,如今审核成功,但是发放到手2000元,和上报的每座机动房的建设费用相差2000多元(因看到不是4000元而是2000元本人未领取),共是11座自建房屋设施,总共差款22000多元,试问这22000元用作何处?

棉被垫子款每座大棚垫资5623元,而县内已经承诺待工程完毕验收合格后如数退还,但是具社长说剩余款项不够,达不到5623元,也就是做不到如数退还,再问还怎么做到如数退还?(证据看附件)

{还有一项就是在提升工程进行的过程中合作社因工程需要或其他原因送礼,在合作社社员手中高价购买瓜果蔬菜送至需要打点的部门(这里不提哪些部门)而总价值已过100000元,这些钱都是在这提升工程下拨的款项中支付的(在提升工程验收合格款项下拨后才和涉及的社员清算的瓜果蔬菜的帐单)}

用“{}”圈起来的因为其肯定不会报明帐,而在其他费用中带出,故没有实质证据,这里只做一题,全合作社人都知道的事情,不信可以下访。

我今天在这向您陈诉这些事情肯定会得罪不少人,但是我问心无愧。

前几天,镇政府把我叫了过去,给我看了一份,处理意见书,是以镇级名义出具的,我没和中旺镇打过交道他凭什么给我代替县里给我出具处理意见书。

棉被垫资款详见查询码

3299285856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15-04-10   是否超时:

尊敬的“董**”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正在办理中。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县人民政府
2015年1月12日



尊敬的“董**”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请直接咨询中旺镇政府,联系电话:68531094。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县人民政府
2015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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