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海县领导:
您好!有关夫妻投靠户口迁移事宜,向您咨询,望解答!
我老婆户口是天津市静海县梁头镇某村的农业户口,我是江苏省南京市的城镇户口(本人大学毕业),至今结婚已超过10年,我今年也已36周岁,请问我可以将户口迁移到我爱人处吗?我电话咨询过梁头镇派出所说可以迁,但需要我爱人所在村村委开具接收证明,找过村委会,现在村委不给开,说是以前没有这样的先例,现在实行村民自治,村委代表不同意就不能迁入。我想没有先例并不代表就不可以,再说现在都说“依法治国”,怎么到这事上就“权大于法”了呢?请问我该怎么办,孩子户口也随他妈,我想一家到天津团聚。
期盼您的答复,万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