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孟   提问时间:2014-07-30
 标题:小城镇建设
内容:

我是一名教师,因工作关系,户口没有回大邱庄镇,但在静海县内,从出生到现在都在片区内居住,且有合法房产,因有正式工作,没有我的分房指标。想说一句:目前我不用花钱,我有房子住,但是小城镇建设后我可能就要露宿街头了。农业人口还有块地种,农业人口也能有正式工作;我是非农业,正式工,也没有享受国家分房。现在大邱庄镇内有户口的教师都有说法,请问对于我这样的常住人口分房到底如何安排?我真的很愁!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14-08-01   是否超时:

尊敬的“孟”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可直接咨询大邱庄镇政府城建办,联系电话:60730616。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县人民政府
2014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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