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张**   提问时间:2014-07-17
 标题:为残疾人、低保户求房基地
内容:

静海县良王庄四小屯农民张**系智障、低保人员,自结婚18年来一直住在娘家,张**之子已近成年,急需用房,正常家庭可以货款买楼,但对于张**一家既无钱交首付,也无能力货款,得知国家为低保户建房这一政策后一家人非常兴奋,困扰了多年的问题终于在国家的安民政策关照下解决了,孩子娶媳妇可以有房了。亲朋好友皆表示可以帮助他一家把新房先建起来,等儿子谈成对象再装修,这一天大的问题有了解决办法,虽是智障,张**也听懂了这一振奋人心的大好消息,一家人兴奋地几天几夜没有睡觉。没有想到的是国家建房政策是自己家必须有房基地,张**自结婚以来因无力建房,未曾得到过宅基地,多次找到村委会,乡政府,民政局希望帮助解决房基地问题,但至今未能如愿,张**一家刚刚燃起的希望之火,又要熄灭,再次陷入住房难这一困扰了一生的难题之中,张**哀告无门,不得已求助规划局领导帮助解决房基地问题,张**一家叩求!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14-07-21   是否超时:

尊敬的“张**”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应该向村委会提交申请,房地基的划分必须由村两委通过村民自治进行划批。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县人民政府
2014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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