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王**   提问时间:2014-06-17
 标题:投诉静海四中的违背中央和教委相关教育改革精神,变相坚持补课
内容:

教委领导:

你好。今年二月教委出台减负令以来,静海四中一直坚持早午晚自习,晚自习每天九点五十结束。而且最近还将早自习从早晨七点提前至六点半,并且明确要求老师早自习讲正课。甚至还在给教师开会时,明确要求教师“想办法让学生都回来上午自习”。这种明目张胆违背中央教育改革精神,违反教委相关规定的行为,理应被彻查和处理。其实,在静海,不止静海四中这一所学校在变相或者暗中补课,有几所学校都是如此。恳请教委本着对学生负责,对教育和社会负责的态度,对此加以调查处理。谢谢!

对补课制度违背教育本质的特性以及屡禁不改原因,我也一并分析了一下,由于篇幅限制,发在了附件中。请查收

[附件1]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14-07-02   是否超时:

尊敬的“王**”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正在办理中。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县人民政府
2014年6月18日



尊敬的“王**”网友:
您好!市教委下发了《关于减轻普通高中学生课业负担的规定》,按照教育局相关要求,静海县第四中学作出决定,取消了三个年级学生的早自习、午自习和走读生晚自习,取消了高一高二年级周六日补课,住校生晚自习调整到晚9:30结束。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县人民政府
2014年07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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