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侯**   提问时间:2014-05-22
 标题:异地夫妻办理准生证的问题
内容:

本人男,安徽人,我老婆天津静海中旺的,2012年9月去我老婆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我们都在北京工作,现在我老婆怀孕了,需要办理准生证,于是我打算去我老婆户口所在地办理准生证,请问需要我家乡计生部门的婚育证明吗?单位证明可以吗?我让家里给我办婚育证明,结果给办了流动人口婚育证,上面有我的婚育状况,另外去我们村委会也办了初婚未育证明,请问这两个可以当作婚育证明去我老婆那计生部门办理准生证吗?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14-05-22   是否超时:

尊敬的“侯**”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请咨询县计生委,联系电话:68612102。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县人民政府
2014年0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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