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好:
我是静海县大邱庄村村民,我村村委会,将可耕地(18亿红线内)以租代征的形式出租给企业,让企业经营钢管生产加工,因国家出台政策后,非法将以租代征土体变为国有,目前仍然以每亩土地1500元的价格付给村民租金,租期50年,请问各位领导,这样的行为是否合法,是否损害了农民的利益,致使国家政策法规于不顾?此外官坑村有个企业亚源泰,该厂南侧有土地30余亩,被该厂围挡,偶有上级领导来查,就将现场用机械耕一下,现又围挡起来,我村村委两委班子也很无奈,不知如何解决此事,请相关领导到我村调查解决。
尊敬的“火**”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正在办理中。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县人民政府 201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