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学***   提问时间:2014-02-19
 标题:减负
内容:

孩子晚上十点才下晚自习,不是天津市已经规定了自习时间吗?四中校长是怎么想的?

开学就收了补课费,今天让孩子填写什么自愿补课说明的,孩子开始填了不参加,却不停做工作直到参加补课为止,这哪是自愿,这就是变相强迫嘛!

早晨从6点50就上自习,中午还上午自习,晚上还上晚自习,周六日还补课加自习,孩子都快学成傻子了,饭又跟不上,这那是学校,这是监狱嘛!!!!希望咱静海也可以和其他区县做到同步,给孩子休息的时间,谢谢领导!

按照市教委要求,国家规定的全年11个法定节日(含倒休日在内)全市所有的高中学校高一至高三年级一律不准补课。学校要按照统一规定安排节日休假。全市高中学校在周一至周五,每天下午第三节课后,可根据各年级学情实际适当安排补课答疑。高三年级19:00以前必须离校,其他年级17:30以前离校。高三毕业班周六可适当安排补习一天,寒暑假期间可适当安排一周补习。各高中学校要妥善安排高中住校生的作息时间,晚自习不得讲授新课,21:30教室熄灯,学生回宿舍就寝。坚决纠正和查处有章不循、有禁不止的违规行为。对违反规定者,一经查实要在全市通报批评,追究学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14-02-26   是否超时:

尊敬的“学***”网友:
您好!对反映部分高中校补课问题的留言,县政府高度重视,已责成县教育局认真调查处理,并要求严格按照市教委《关于减轻普通高中学生课业负担的规定》做好高中校学生课业减负工作。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县人民政府
2014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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