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边**   提问时间:2014-02-19
 标题:关于高中减负的几点建议
内容:

希望把这件事落到实处,全市高中都应严格执行此规定,不要有的学校执行、有的不执行,这样不公平。据我所知静海县目前为止县城四所高中无一所执行,更有甚者如静海四中竟然变相强迫学生签订自愿补习书,并收取补课费用,这与社会上的补习机构有何两样?

对此向教委题几点建议

1、严肃查处明知规定故意回避的责任人,做到真正的天津市教育公平。

2、禁止教师课外收费辅导。

3、通过各种形式提高课堂教学效率。

4、向区县负责人做好工作,制定具体时间,防止个别学校个别人钻空子。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14-02-26   是否超时:

尊敬的“边**”网友:
您好!对反映部分高中校补课问题的留言,县政府高度重视,已责成县教育局认真调查处理,并要求严格按照市教委《关于减轻普通高中学生课业负担的规定》做好高中校学生课业减负工作。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县人民政府
2014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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