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天津市教委下发《关于减轻普通高中学生课业负担的规定》,明文规定高中不允许补课。静海县第四中学不仅仅顶风补课,还加倍延长补习时间,原来规定晚自习上到9点50,现在延长到10点钟。这个学校还自创了午自习进行补课。早自习也是整个静海县上的最早的。
强制学生签订所谓的自愿补课的意见书,学生不签还得强制签署。
而且学校还向学生收取补课费用800多元。
对于这种顶风加负担的学校我们家长深表厌恶,望严肃查出,落实天津市对中小学生减负的规定,对这种顶风补习的学校予以查处。
尊敬的“夏**”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正在办理中。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县人民政府 2014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