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丛*   提问时间:2014-02-05
 标题:菊芳园子女上学问题
内容:

我是静海蔡公庄集体户口,去年在菊芳园买了一套房,目的之一是方便孩子就近,到模范小学上学,当时售楼小姐说:“房产证今年5月小学入学报名前下不来,也可以用购房合同进行报名”,如今还有4个多月就要给孩子报名上小学了,我的问题是如果到时房产证下不来,就不能迁户口,我们能用购房合同报名吗?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14-02-08   是否超时:

尊敬的“丛*”网友:
您好!按照天津市相关规定,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入学按照户籍与房产证一致原则就近入学,具体问题请直接咨询县教育局教育科,电话:28942556。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县人民政府
2014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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