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刘**   提问时间:2014-01-21
 标题:静海菊芳园问题
内容:

您好,我于2013年11月在静海菊芳园小区购房,2014年1月中旬交房。当时开发商向我们提供了“进入正”而不是“准入证”,而供电是临时电,开发商这种行为是否违约?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14-01-23   是否超时:

尊敬的“刘**”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转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县人民政府

2014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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