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李**   提问时间:2013-12-31
 标题:蓝印户口已经转成红印户口,房产能出售吗?高考报名时还需提供房产证吗?
内容:

在静海持有蓝印户口已经转成红印户口,房产能出售吗?且上三年高中,高考报名时还需提供房产证吗?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14-02-13   是否超时:

尊敬的“李**”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正在办理中。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县人民政府
2014年1月3日



尊敬的“李**”网友:
您好!按照现行房地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该房产若无限制转移的
因素(如查封、抵押等)即可出售。根据2014 年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规定,目前高考报名未作是否提供房产证的规定。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县人民政府
2014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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