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朱**   提问时间:2013-11-26
 标题:独流镇小产权房供暖问题
内容:

独流镇小产权房很多沿用污染严重的燃煤小锅炉供暖,存在以下问题:

1、供暖时间间隔长,室内温度低,只有17度。

2、收费不合理,建筑面积*30元/平米,且报停按照供暖费的一半收取,与静海县政府公示的价格不符。

3、供暖费收钱后不开具正规发票,属于偷税漏税。

4、供暖设备保养不到位,导致供暖报修后,修理不及时影响供暖。

希望有关领导重视!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14-02-28   是否超时:

尊敬的“朱**”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正在办理中。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县人民政府
2013年12月2日



尊敬的“朱**”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转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县人民政府
201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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