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斌***   提问时间:2013-11-13
 标题:关于 引进人才配偶户口随迁落户的问题
内容:

据我了解的天津关于引进人才落户的政策说明中有这么一句话“具有我市常住非农业户口的本科学历人员,已在我市注册企业中工作满3年,要求配偶及子女迁入我市或"农转非" 的,可参照此规定办理。”这句话该怎么办理解?

那我具有静海的非农业常住户口而且是本科学历。并业在在天津注册的的企业中工作满3年了。我对象(河北农业户口)户口能迁到我静海的户口上吗?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13-11-18   是否超时:

尊敬的“斌***”网友:
您好!具体问题可直接咨询公安静海分局户政科,联系电话:28941267-79242。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县人民政府
2013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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