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杨**   提问时间:2013-11-08
 标题:民办教师转公问题反应
内容:

尊敬的天津市教委领导:

你们好!

我叫杨**,曾经是一名民办教师,现年60岁,于1975年经天津市静海县胡连庄乡薛家房子村党支部推荐,经静海县教育局批准任薛家房子小学民办教师,1979年结婚后在大邱庄小学继续担任民办教师工作。1993年至1996年因病休假,1997年在尧舜小学任教至2009年退休。在1996年时静海县教育局在大邱庄曾经执行过民办教师转公的政策,但因我病假在家被遗漏掉,后多次向静海县教育局进行情况反应,但均未得到回复。但我在以后的工作期间并未因此原因而抛弃了教师的职责,仍忠于职守的站在播道传文的讲台上,尽着教师的职责。

退休时仍是已民办教师身份退休,后我又多次向静海县教育局反应问题,但依旧未得到回复。因是民办教师身份,所以退休后没有任何的退休金、医保等退休待遇,这给我的生活带来来了很大的困扰。我为祖国的教育事业奉献了35个年头,但现在却老无所养,病无所医,令人寒心,令我身感不公。

现我按照程序逐级信访将问题反应于市教委,严重恳求市教委各级领导帮我这个老教师解决问题,落实国家民办教师政策,使我得到的劳动法制定的应有待遇。维护社会和市教委的公正和公平。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13-11-28   是否超时:

尊敬的“杨**”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正在办理中。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县人民政府
2013年11月15日



尊敬的“杨**”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转相关部门认真研究。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县人民政府

2013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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