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梁**   提问时间:2013-11-02
 标题:菊芳园未向业主提供两书一表交新房钥匙
内容:

前天接到售楼处电话让领钥匙,还交什么采暖费,物业费和装修押金!昨天就去了,去了后直接让我添单子后去物业领钥匙,我问他当时的购房合同呢,他们说是因为当时做贷款在银行压存,我和银行联系后,银行说,只有售楼处再接到银行给贷款人的回执单后,才会通知业主交房,所以现在相关手续在哪,没有准确答复!后向售楼处要求查看房屋质量保证书,房屋使用说明书和工程竣工验收记录表,售楼处一一提供不了,为了保证自身合法权益,我拒绝收房,合同当时签订交房日期是九月三十号,现在具体怎么解决,售楼处没有回应,还在僵持中……八十多万的东西,心中不安!!!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13-11-05   是否超时:

尊敬的“梁**”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转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县人民政府

2013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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