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李**   提问时间:2013-09-06
 标题:环境污染问题
内容:

位于静海县高家楼村东104国道【原收割机厂院内】有一生产再生橡胶企业,该企业为【荣冠橡胶】,2011年10月由西青张家窩迁至静海,原企业名称为【军超橡胶】因汚染被西青环保处罚10万元并诉至法律,该企业聘用静海【能人】姓名;王红梅为办公室主任,其工作职责是协调环保,金融,税务关系,所以落户靜海违规生产,污水由下水道排放院外一条河內,该企业属污染型企业,排放的污氺和废气含有毒有害物质,不妨取样检验。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13-11-08   是否超时:

尊敬的“李**”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正在办理中。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县人民政府
2013年9月13日



尊敬的“李**”网友:

您好!就您反映的问题县环保局已对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并限其三个月内完成整改。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县人民政府

2013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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