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郝**   提问时间:2013-08-19
 标题:补办合作医疗
内容:

尊敬的领导:我是静海台头镇农民,我姐姐得了重病,需要高额医疗费,但她们在外打工,所以错过了2003年度的合作医疗投保,还能补办吗?希望能救助一个生命垂危的人。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13-08-23   是否超时:

尊敬的“郝**”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责成县人力社保局直接与您联系进行答复。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县人民政府
2013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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