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太阳开发公司于2007年建成“静海县新世纪小区”后,无故在小区前垒起简易砖墙,霸占小区绿地、道路7500余平米达7年之久,经多方投拆无果。而且占用十几亩土地使其荒芜达10年之久,根据国家规定荒芜土地3年内不开发的,应收回重新招商,非但主管部门视面不见,就连市长、县长视察经过时也不闻不问,使其长期肆无忌惮。
现在开发商沉寂10年后,又要在此盖楼,这本无可厚非,但黑心开发商要在距小区头排楼13米处建6层商住楼,这不但侵占了我们业主14米之多的绿地及小区道路,而且会使1至3楼的业主们从此“暗无天日”。不知什么原因让此开发商如此嚣张,希望职能部门运用好自己手中的权利,正确处理好此事。
业主们如果得不到合理答复将在小区楼上悬挂大型标语,组织大型县、市上仿活动,依此得到社会的广泛支持与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