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刘**   提问时间:2010-06-19
 标题:关于天水印象交房子的问题
内容:

县政府的领导你们好:

我是去年在天水印象买的二期的房子,告诉我去年八月底交房,但是到现在还没有交给我们,我急着用房,麻烦有关的领导给问一下,什么时候能够交房子。

附件: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10-06-21   是否超时:

尊敬的“刘**”网友:
您好!县政府已责成县房管局督促开发商按售房合同尽快向业主交房。另外,依据《天津市商品房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属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事项,如发生争议可以依照买卖合同的约定,直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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