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杨**   提问时间:2012-10-26
 标题:平房拆迁回迁问题
内容:

我家住在天津市静海县独流镇,两年前家里平房拆迁,当时与开发商没签书面协议,当地的政府人员作为中间人做担保,口头协议楼房盖好后,平房换楼房原地安置(三间平房换两居)。现在楼房交钥匙了,开发商反悔,不承认当时的协议,拒绝给付楼房。

现手中有原房产的房契和地契,证实本人为原住户。拆迁到现在将近3年,希望政府能够帮助我们这些回迁户做好回迁安置工作。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13-01-18   是否超时:

尊敬的“杨**”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正在处理中。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县人民政府
2012年11月1日




尊敬的“杨**”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由独流镇政府处理,具体情况可拨打电话:68815045进行咨询。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县人民政府
2013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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