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蔡**   提问时间:2012-10-22
 标题:户口迁移问题
内容:

我是静海沿庄镇的农业户口,我对象是南开区的集体户口,她是大学时迁过来的,我俩结婚后我想把她的户口落到我的户口上,我问了南开户籍处,他们说这需要回静海办理,我到我们镇派出所她说得去户口她的户口所在地开准许迁出证明,南开户籍处说他们不给开呢,说不需要开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12-10-26   是否超时:

尊敬的“蔡**”网友:
您好!请您直接咨询公安静海分局,联系电话:28942821。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县人民政府
2012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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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海县人民政府
2012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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