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周*   提问时间:2012-09-14
 标题:人们有用电自由,百姓们本分交电费,为什么抬高电价?
内容:

国家规定的居民用电是0.49元/度,每家都有各自的电表,按照各自的电表数收取电费理所应当,可是蔡公庄镇四党口中村村委会自制电费收据,没有正式电业所发票还抬高电价0.55元/度收费,不交费就给掐电.不合理的收费怎么才可以停止啊???!!!!!人们怨声不断!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12-11-29   是否超时:

尊敬的“周*”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正在处理中。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县人民政府
2012年9月21日




尊敬的“周*”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转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县人民政府
2012年11月29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