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王*   提问时间:2012-08-08
 标题:新兴网吧合法吗
内容:

静海县的公共电子阅览室名为“电子阅览室”却其实在进行网吧经营,规模大的机器多达70多台,与乌烟瘴气的黑网吧没什么区别,不同的是这里不问年龄,也不需要提供身份证,只要给钱,谁都可以进来。 这里本该是传播知识与文明的阵地,却变成毒害未成年人的场所,让未成年人通宵上网玩网络游戏,甚至还浏览色情网站。我国文化部明确规定:1 公共电子阅览室业务范围为;互联网信息查询,电子文献的阅读等。2 公共电子阅览室要追寻公益性原则,不得从事经营性活动。而静海县文化局和当地政府却公然把电子阅览室承包给私人,从事网络经营活动谋取暴利。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12-08-14   是否超时:

尊敬的“王*”网友:
您好!县文广局和工商静海分局已对此类网吧依法进行了检查,并采取了强制措施。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县人民政府
2012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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