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王**   提问时间:2012-07-23
 标题:金海园私人幼儿园违法侵占小区大片绿地
内容:

金海园私人幼儿园侵占大片绿地。

根据法律规定,居住区规划配套建设的绿地工程不得擅自改作他用。确需改作他用的,应当在满足绿地规定指标的情况下,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并依法到规划和园林绿化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幼儿园占绿地违法,向物业和业主委员会反映未果,希望领导依法予以处理。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12-10-11   是否超时:

尊敬的“王**”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正在办理中。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县人民政府
2012年7月26日





尊敬的“王**”网友:
您好!有关部门已协调此事。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县人民政府
2012年10月11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