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刘*   提问时间:2012-06-02
 标题:关于一楼车库出租问题
内容:

我是静海县东方家园2号楼的居民,二号楼一楼车库出租给饭店后,饭店用蜂窝煤煤球做饭,烟熏的楼上住户不敢开窗,请县里有关部门管管吧!

还有一些饭店用煤气罐做饭,是不是不符合消防安全法的有关规定,西安一层饭店爆炸案已经是前车之鉴,请县有关部门认真核查,帮助解决一下吧!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12-06-04   是否超时:

尊敬的“刘*”网友:
您好!经了解,东方家园2号楼未发现有用煤球做饭的饭店。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县人民政府
2012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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