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叶*   提问时间:2011-12-27
 标题:咨询无助老人生活问题
内容:

领导您好:

感谢百忙之中为老百姓们解决困难

我的姥姥姥爷现在已经将近80高龄 农村户口 姥姥卧床几十年 胳膊腿全都摔折了 早就没有自理能力 老爷身体也是不好 刚做了白内障手术 前些天还心脏积水在医院打点滴 他们没有生活来源 请问像这种情况国家是不是给予些补助??现在还在住着批房 现在估计没有几家这样的房子了 请领导慎重的考虑一下 这样的老人真的需要你们的帮助 不知道有没有什么低保 补助之类的 请速回复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11-12-30   是否超时:

尊敬的“叶*”网友:
您好!根据《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障规定》(津政发[2009]22号)、《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障规定实施细则》(津人社局发[2009]22号)凡是未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无社会养老保障待遇,且年满60周岁,具有本市户籍20年以上的人员,可享受老年人生活补助待遇。补助标准为:
(一)年满60周岁不满70周岁,每人每月60元;
(二)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每人每月70元;
(三)80周岁以上的,每人每月80元。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县人民政府
2011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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