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刘*   提问时间:2011-12-18
 标题:依法坚决查处违章行为,恢复住宅楼的原有基础
内容:

县长您好:

这是我前期请求帮助的事项:我是静海县东方家园2号楼的住户。2号楼位于小区头排,一层车库被大量出租。租用户将承重墙前后或左右拆除,以扩大承租面积,造成2号楼一层空虚,2号楼几十户居民犹如住在空中楼阁,造成了极大的安全隐患。请县长大人为我们做主,责成有关部门调查此事,保护我们的生命安全!

此致敬礼

这是静海县的恢复:尊敬的“刘*”网友:

您好!就您放映的问题,县房管局与东方家园小区物业公司已张贴下发了《通告》,禁止业主装修楼房时拆改墙体、基础、梁、柱等承重结构,以及未经批准不得改变住宅外立面等违法违规行为,并要求该区物业加大巡查,遇有违法行为立即制止,且及时通报相关单位。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县人民政府

2011年12月15日

我认为有不妥之处:敷衍了事,事不干己高高挂起,没有现场调查,没有安民告示,对已经造成的危害任由其发展,没有解决的措施及时限。我们最想要的是恢复建筑原有的安全性。继而杜绝再次发生此事件.如有不妥请批评改正。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11-12-30   是否超时:

尊敬的“刘*”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正在办理中。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县人民政府
2011年12月23日



尊敬的“刘*”网友:
您好!经查,东方家园2号楼一层附属用房前后相通为销售商与业主同意,施工方预留,非自行拆改,更无拆除承重墙。
如您还有相关问题可直接与县房管局联系,联系电话:28941284。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县人民政府
2011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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