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夏**   提问时间:2013-06-08
 标题:户口迁移问题
内容:

尊敬的领导,好:

本人有以下事宜求助:本人姐姐原同父母一同在静海曹官庄村居住,结婚后将户口迁到男方(陈官屯),但现在姐姐离婚,想把户口签回曹官庄,到公安局咨询说要在当地有房才能迁回,但现在姐姐收入微薄,还要自己带孩子,根本没有能力买房子,只能跟两位70多岁的老人居住在一起,请求各位领导根据实际情况对该事宜给予特殊处理,将姐姐的户口迁回原籍,以上非常感谢!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13-06-14   是否超时:

尊敬的“夏**”网友:
您好!户籍变更问题可直接咨询公安静海分局户政科,联系电话:28941267-79242。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县人民政府
2013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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