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兴****   提问时间:2013-06-07
 标题:商城院内火灾隐患
内容:

每逢初一、初六、十一、十六。。。。。。就是静海的大集,各地的商贩聚到静海商城院内摆摊卖东西,通往交通楼、镇社楼及兴商楼的道路被占的水泄不通,一旦这三片居民楼发生火灾,救火的车根本进不去,后果不堪设想。希望政府取消静海集,或者移到消防条件好的地方去。吉林工厂的火灾已经烧死120多人了,希望静海不要出现那样的悲剧。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13-06-14   是否超时:

尊敬的“兴****”网友:
您好!您的建议已转相关部门认真研究。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县人民政府
2013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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