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刘**   提问时间:2011-08-14
 标题:这件事我想不通
内容:

刘**,女1979年出生在大邱庄。2010年结婚,我的户口没动,两个孩子的户口也跟随我在大邱庄尧舜街。老公的户口在中旺镇姚庄子村。我提问的问题是:现在大邱庄城镇规划,向我们这种情况能不能享受分楼房和地钱的待遇。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11-08-22   是否超时:

尊敬的“刘**”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正在办理中。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县人民政府
2011年8月19日



尊敬的“刘**”网友:

您好!您所提问题可直接咨询大邱庄镇政府,联系电话:28899495。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县人民政府
2011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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