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李**   提问时间:2011-08-08
 标题:关于杨成庄东寨土地补偿款合理性?
内容:

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是杨成庄乡东寨村一个很普通的村民。从2000年入嫁到这个村,丈夫是这里土生土长的久居户口。村民有目共睹,在这里安居乐业,生儿育女,过着平凡的生活。

我的户口是非农业,女儿出生后就随了我,落户在静海镇。之后有了小儿子,落户在我丈夫的户口上,问题随之就复杂了。

2009年,团泊新城开发,大家都拿到相应的征地补偿款,而我家只因为我和女儿户口,落户到东寨晚了一些,拒绝给我们娘俩的补偿款。

我尊重政策和规定,但令人不满的是,从2009年8月到现在2011年7月,许多并不合“法”的情况陆续拿到了钱,我肯定的说,我的情况要比那些人有优势,我最起码符合他们拟草的“符合十年以上居住”,我女儿12岁了。难道有权有势有后门就是生存的王道?

贪官一托再托。并不给明确的答复。他们可以今天买笔记本,明天买手机,后天出去旅游啊?我实在难以维持生计了,我08年出了严重的车祸,肇事者逃跑。术后几次手术没有钱,没有得到良好的复建,至今落下残疾。我丈夫在还清我之前的医疗款后,不得又给别人打工,以供养我们娘仨。

我只想要回属于我的东西,我相信县长会为我们这些没有权势的人主持公道。

我才疏学浅,说的都是大实话,各位领导见笑了。如今耕地被莫名其妙的征收了,我们实在维持不下去了,希望领导能核查我家的情况,我感激不尽。

问题咨询过很多次,都不给予答复,绝望之际,我会采取极端途经,比如以死问罪!!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11-09-01   是否超时:


尊敬的“李**”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正在办理中。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县人民政府
2011年8月13日



尊敬的“李**”网友:
您好!经调查,按东寨村土地补偿款分配方案,户籍截止日期为2008年8月7日24点以前,您及您的子女户口于2009年2月份迁入,不在范围之内。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县人民政府
2011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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