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贾**   提问时间:2011-07-11
 标题:新生儿落户问题
内容:

您好:

我是08年大专毕业生,现在天津西青工作至今,去年结婚,对象是静海的。现在我们有孩子了,40天。满足晚育要求。现在想给孩子上户,准备落在对象名下。我是外地的(山西的,户口也是山西的),我对象是静海的集体非农业户口(因大学毕业回迁,户口落在了静海集体户口,原户口是独流的)。经咨询静海县派出所,孩子落户需出示房产证,但我们还没买房,请问如何才能给孩子落户,难道没有买房孩子就成黑户了吗?我应该怎么办?需要什么证件,走什么流程?望天津的政府部门给予指导!

附件: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11-08-09   是否超时:

尊敬的“贾**”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正在办理中。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县人民政府
2011年7月15日



尊敬的“贾**”网友:

您好!您可将您妻子的户口迁回原籍独流镇,然后你们的孩子可随母在独流登记户口。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县人民政府

2011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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