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杨* 提问时间:2011-08-23

标题:房子没有入住许可证,迟迟不能交付使用

您好您好,我们于2009年购买了老城厢晋丰大厦的房子(也叫嘀嗒),合同上明确交房日期为2010年12月31日,今年四月才接到开发商的收房通知,但收房时根本没有出具任何《房屋交付使用》或《入住许可证》相关批件,到现在仍然是临时用水、用电,广大业主都拒绝入住,因为入住根本没有任何安全保障,到现在开发商也没有办理相关入住手续,明年孩子就要上学了,收房子遥遥无期。

我们想问一下律师,您说我们现在该怎么办,是什么时候向开发商提出拆讼比较好呢,如果由于开发商不能出俱相关入住手续,导致我们没办法收房,这期间发生的物业房开发商是不是就不能扣了呢,谢谢!

反 馈

回复律师:益清 回复时间:2011-08-24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应该及时提供您的购房合同给律师,开发商违约您及时提起诉讼程序以保证您的合法权利,开发商导致您不能正常收房您没有享受物业服务相应的费用也不能由您来承担。

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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