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李* 提问时间:2011-08-18

标题:发生借贷纠纷应该如何解决

律师你们好

2009.2.14日我替朋友担保4万元。一个月还款期限。其实是高利贷当时只拿到3万4千,到期后我朋友没钱还,一直拖延,中间债权人一直没找我要钱,一直到2011.3。18日,债权人把我以及借款人和借款人妻子一起起诉了让我们还欠钱连本带息共计5万多元,

答辩中我提出超出了诉讼时效。可是法官说这么长时间怎么会不向你要,现在法院并不支持诉讼时效过期这一说,我可能败诉。和借款人妻子共同偿还本息。其妻子也已经2009。10.29日离婚

请问律师这个超了诉讼时效了吗?我败诉了怎么办?我替还钱后可以向他妻子追偿吗?

担保书这样写的。我担保,。。。。。。。借款人无力还款,我替还,直到本息还请为止。

反 馈

回复律师:允公 回复时间:2011-08-19 是否超时:

解答:1、诉讼时效是否中断应由债权人提供证据予以证实,我认为不能单纯地根据推测得出结论。另外,针对本案而言,你作为连带保证人,又因为你们对于保证期间约定不明,你的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因此我认为对你而言不涉及超时效问题。2、败诉后可于收到判决后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3、如果你朋友的借款是用于其夫妻共同生活之用,你可以向他们夫妇共同主张权利,要求承担连带责任。

天津允公律师事务所

王亮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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