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梁* 提问时间:2011-08-15

标题:如何维护自已权益

你好!

我的房子是老公婚前购买的,当时是他家付的首付,婚后一个月内我将房贷全部还清,对此我们夫妻也达成共识并签署了一份书面协议,协议说明房产我们双方各自占有产权的50%。

最近我上网时看到对于我这种情况无论双方是否签署了协议,这处房产都视为婚前的个人财产,也就是说我是无法取得产权的。为了明确产权,我想到了在房产证上加入我的名字,于是去房管局咨询,回答是得先办理完税证明;然后我又去咨询税务局,得到回答是夫妻双方得去当地指定的公证处办理公证;于是我又询问了公证处,公证处告知对此类事项要按两种方式之一支付高额的公证费:一平米收费七十元或是(首付+月供)*2%,如按一百平米房子计算,那么我要付出近一万元的公证费,对于我来说费用有点高。现在我不知道通过什么手段来维护我的权益,虽然我和老公感情很好,但事事很难预料,我怕未来如果有那么一天,我不至于人财两空,所以请教一下有什么方法即可以维护自已的权益,同时费用我也可以承受—(尽量在2000元以下)?

问题:公证处这种收费标准是否合理?

我能否对我们夫妻签署的协议进行公证,这样即可以保证我对房产拥有一半的产权同时公证费好象也没有那么多,这种方式是否可行?

如果不行,麻烦推荐一下,我现在真是很头疼,先表示感谢了。

反 馈

回复律师:允公 回复时间:2011-08-16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可以选择公正也可以选择律师见证,证明您夫妻双方对于财产的真实意思表示。

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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