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李* 提问时间:2011-08-13

标题:有关个人档案

您好:本人2007年从原单位辞职,至今档案及相关个人保险不给本人。已经影响到我的各项保险金的缴纳。与原单位交涉几次总是拖延时间或不予回复。我咨询了西青开发区的相关部门,他们说必须要有原单位的证明才能办理调档。我想求助您:看看有没有其他办法 不通过原单位或通过第三方(社保局)等方法解决?

谢谢,盼望答复。

反 馈

回复律师:允公 回复时间:2011-08-15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根据现行法律的规定,您此前的单位有义务在您离职后为您及时转档。现今该单位的作法已经违法并侵害了您的权益。您可以仲裁或者诉讼原单位,要求对方纠正并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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