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樱* 提问时间:2011-08-13

标题:人身伤害赔偿

儿子和我有矛盾,在争执中,我磕到门上。当时感觉心里特别难受,吃了救心丸。左侧肋痛,到医院检查软组织挫伤。在医院观察两天,花了将近3000元。这些药费起诉的话,法院能判儿子全部担负吗?

反 馈

回复律师:允公 回复时间:2011-08-16 是否超时:

您的儿子是否成年,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这个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您现在所遭受的健康权的损害是由于您儿子的侵权行为所致,按照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天津允公律师事务所 律师 张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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