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拍婚照不给底片
我是在2009年给影楼签的拍照合同2011年去影楼拍的照,当时合同上表明没有二次消费,挑选拍摄的服装也没有区域的划分,照片80张入册给底片多选另外加钱,还附加一个3499的礼包,但是在合同上没有标明礼包的明细。当2011年我拍照时影楼工作人员说现在影楼的服装升级了,要交400元才可以挑选好看些的服装,因为已经开始拍照所以我就交了400元服装的升级费。拍摄结束后我想按照一开始说的礼包免费把12寸的相册换成16对开的,可工作人员说09年的套餐没有了,也没有当时的套餐明细了,说是换给我10的一个礼包,10年的礼包里有一项是底片全给,可影楼的工作人员说按09年的合同多选的底片一张5元购买或者交400元底片全给。请问现在不是有相关的法律规定说是底片全给消费者吗!为什么还要交钱才给。去消协解决2次未果。我要如何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