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返迁户入住楼房需要缴纳契税吗?
尊敬的律师您好!我是滨海新区汉沽的一位普通公民。在2008年,汉沽区政府为完成老城区改造,对我们居住的楼房进行了拆迁。在当时,我们这些住户和汉沽区拆迁部门签订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和《补充协议》。按照协议,我们在2010年6月份就应该入住了,但因为种种原因,一直拖到近期,才给我们打电话领取钥匙。可是,在我们领取钥匙时,我们被告之,除了需要缴纳房屋差价款以外,还需要我们缴纳全额的契税。我就是想咨询一下您,按照我们国家的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我们这样的拆迁户,需要缴纳契税吗?如果缴纳,是按照什么基数和比例缴纳呢?还有,就是在他们延期交房之间,每个月支付给了我们一定的房屋租赁费,按照现行法律,他们延期给房,是否需要补偿给我们类似于利息一样的违约金呢?请您在百忙之中抽出一点时间给予我解答,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