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静*** 提问时间:2011-07-31

标题:被人用刀捅伤,该怎么让嫌疑人伏法

敬爱的律师您好,

2007年我父亲在小区门口下象棋时,无故被一男人持刀给捅伤后逃逸!后经法医判定为轻伤,目前作案人刚被静海公安局拘留,民警让我们自己起诉,我方属于被害人,请问我们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让其赔偿损失!再请问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是否冲突?诉状应该交给谁?嫌疑人的拘留时间有没有期限?

反 馈

回复律师:盈科 回复时间:2011-08-01 是否超时:

尊敬的静***网友:

您好,就您咨询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身受到犯罪嫌疑人侵害的,可以依法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即在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要求其同时承担民事损害赔偿责任。刑事附带民事诉状可以交给公安、检察机关转至法院或直接交送法院。对嫌疑人的拘留时间一般不超过7天。

感谢您的参与!

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 王伟政律师

推荐新闻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

我要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网民问题处理情况

  • 回复率
  • 满意度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6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