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赵* 提问时间:2011-07-26

标题:合同问题

我与一公司签订挂靠合同,现在产生合同纠纷,合同约定双方协商不成,向人民法院诉讼,我不愿采取诉讼方式解决合同纠纷,想通过行业行政管理部门(不是工商局)以信访投诉的方式解决,但是行政管理部门认为属于合同纠纷无管辖权,我认为管理部门的行为属于行政不作为。

请问:1、起诉行政管理部门不作为行吗?

2、行政管理部门是不能干预合同纠纷吗?

3、我认为合同内容违反有关规定,此行为又属于该行政管理部门管辖,就因为有合同约定,行政管理部门就不管了是这样吗?

谢谢

反 馈

回复律师:华盛理 回复时间:2011-07-27 是否超时:

尊敬的用户:

您好,针对您所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

处理合同纠纷不属于行政机关的职责,但是走信访如果行政机关介入,有人需要当事人双方积极配合。如果您认为合同的内同违反相关的法律规定,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合同无效或者撤销该合同。

感谢您的参与!

天津华盛理律师事务所 王宁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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