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焦** 提问时间:2011-07-22

标题:关于东北角艺术公寓问题

律师您好:

我是艺术公寓的业主,定于2011年12月31日交房,但是工地一直处在半停工状态,据传说换开发商,资金链断了,等传说,我们血汗钱眼看就要打水漂了,我们投诉无门,不知道应该到哪里去找,请求律师给以指点。谢谢。

反 馈

回复律师:法政牛津 回复时间:2011-07-22 是否超时:

尊敬的焦**网友:

您好,就您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

由于对方还没有到履行期限,就您所述的这些情形如果您有确切证据能够证实

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您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中止履行应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

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如果不解除合同,对方逾期交房的情况下,可按购房合同追究其违约责任

以上是对您所述情形的简要回答,由于没有看见您的购房合同,没和您本人当面交流,

对于一些需要了解的具体问题不太清楚,所以此回答不一定准确,希望能够帮到您

天津法政牛津律师事务所 李娅文律师

2011年7月22日

推荐新闻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

我要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网民问题处理情况

  • 回复率
  • 满意度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6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